张某和妹妹在甲工厂流水线做工。张某想跳槽到待遇更高的乙工厂,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了辞职。因乙工厂与甲工厂是竞争对手,甲工厂老板以开除张某妹妹作为要挟,要求张某辞职后不得到乙工厂工作。甲工厂的行为侵犯了张某()的权利。
取得劳动报酬
选择职业
平等就业
劳动保护
微信扫一扫联系
微信扫一扫关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