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9年)烈土岳某,牺牲前为进城务工人员,妻子为镇中心小学教师,两人育有一子。岳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,8年前离婚。父母离婚后,岳某和妹妹由父亲抚养,与奶奶共同生活。奶奶现已70岁,仍在照顾岳某妹妹的日常生活。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,岳某的烈土褒扬金应发放给岳某的()
奶奶、父亲、母亲、妻子
奶奶、父亲、妻子、妹妹
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妹妹
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儿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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